在進入正題前, 想給未來的申請者一些心理建設
首先, 確認自己手上有多少籌碼(除GPA, TOEFL基本條件之外的個人特色), 並設定自己目標學校, 可以比自己的能力高一點的學校(通常會是top14), 但申請前務必務做好心理準備, 萬一申請不如預期, 有自己可以接受或者保底的學校。
第二, 確認自己的目標學校後,可以積極的去詢問了解各校的特性與偏好, 是否符合自己內心真實想要的, 認識的途徑可以是透過朋友是校友的連結、參加各校的information session、甚至直接寄信到目標學校的admission office詢問問題。
第三、無論何時申請(但確定會出國唸書者), 請拿起一張紙與筆, 寫下令你做過最驕傲的事情, 與經歷過的一切與法律申請有關的事項或蛻變, 他可能是國內外比賽得名, 可能是在某一堂課某一教授對你往後研究的領域的深刻影響, 自己有何別人沒有的優勢, 而這張紙必須留下來, 隨時做修改。 任何事情必須先能說服自己的理由, 才有能力說服admissions錄取自己, 而不是幾千位跟你一樣優秀的其他候選人。